牛头案解决了,涉案者轻判!教堂纵火案,解决中,一被告无罪释放!另外俩兄弟迟早法外伸张。最火热的,就是当年马哈迪的猛将,林良实被告了!
奇怪是,马华一路来都是帮凶,当跑腿的,怎么会是大鱼呢?大鱼不是在巫统哪? 又大又多油水金钱池吗?
加上敦查基的谈话,否定了“司法能动主义”,这在英美国家法官的一种判案行为,基本上有点像欧洲大陆法的法官行为,就是不看过去的裁判,而是通过法律精神来做判决。
查基还希望法官能了解国会议员,通过法案的基础上来诠释其法律精神,这表面看来没什么,但深入想想,大马只要有执政党笼络2/3国会议席,连整个宪法都能推翻的!再说,在国会内,人面兽心的猴子、睡牛、野猪满院跑,如果按照查基的说法,这将是一件可怕的事。法官可以参考别国的法律,甚至判决,所以“司法能动主义”是值得考虑的选项。
英国殖民政府及先贤制定宪法时,没有想到人权、民权及其他基本权力,所以现在的宪法,有完全被推翻的可能性,就算回归宪法来诠释,也还有违宪的法律存在。
所以大马要走出国法危机,不可以单纯的根据国会立法的程序行事,而是可以参考“司法能动主义”的实践性,但这选项对巫统非常不利。
总结以上的案件,巫统开始反击了!但这反击的效果如何?在经济超低靡的前景下,巫统的力道不会那么强!林良实只是潇洒走一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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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星期六,课后与队友们小聚,其中一位同学问,讲师所说的前前首相,是否就是老马?我说:是!
他又说,看来许多学法律界的人士,对“他”很有意见!我回答:是!
他接着说:看来,大马的法律,是法律服务了政治!我眼前一亮,张大我哪双小到不能再小的眼睛,对着他说:”您说的极对”!(You are damn right!)
大马的法律,经过1987年司法危机后,法庭的威信,已经荡然无存,从此法律就被逼服务政治。讲师也提出许多大事件,让咱们更了解什么是法律,也比较世界法律,包括英联邦法律、最普世的大陆法、伊斯兰法及中国法律。
他提出一个简单的问题,许多人认为宪法是国家最高的法律,然而在任何执政党拥有2/3大多数议席下,就可以修宪!这宪法就不是最高的法律了,而是掌控多数议席的首脑=首相。
在首相权力过大的情况下,司法及立法都失去了其运作的价值,运作的空间已经狭小, 所以要纠正立法权及司法能独立运作,还是那一句,必须拥有2/3的下议院议席,将被逼服务政治的法律,改正过来!
这看来天方夜谭,甚至是不可能!试问任何执政党如果掌握了绝对的执政权,会分给立法及司法吗?
简单来说,政改离咱们还很远,什么地方政府,反贪会,总检察署,警方等,都需要纠正,在野党如果真要执政中央,是否该在层面多加考虑?而人民是否也该要求执政党改掉不公、不平、及偏差的法律?民主的根本,有投票权,就能施压问政。这是您的权力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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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杨伟光事件,想分享一些见解。
新加坡的考量
新加坡为英联邦国度,就是说,在贩毒罪案里,被告是要自己证明自己是清白的,而不是检控官来证明杨贩毒。基本上这法律,在大马也是一样的,所以如果触犯超过特定的重量,死刑是唯一的惩罚。不论事件背后如何合情合理,新加坡过去及现在,都会选择“合法”。如果回看法律的原则,其实不偏重惩罚,而是教育人民不要触法,法律只能在触犯后,才开始运作的。所以站在新加坡的立场,会因为一位毒贩而赦免其罪行吗?就算改成终身监禁,能保证下一次同样案件不会再次发生吗?从客观及法律的角度来看,这是完全可能会再出现的案件,如果破了先例,哪到时新加坡该怎么办?
我认为,如果要杨得到实际有效的关注,特别是特赦,就必须从新加坡人民开始,新加坡政府只对新加坡人民负责,而不是国外的人民,所以新加坡执法甚严,都是为了新加坡人民,如果新加坡人赞同废除贩毒死刑,新加坡政府可能会考虑。要知道他国要影响另一个国家法律,必须得到当国人民的支持及认同,试问,这工程如此浩大及耗时,救得了杨吗?
事件背后
每个人的故事,都是感性的,你、我、他都有过去,这层面绝对合情。在触犯法律后,这合情,通常都不被考虑在内!是法不容情吗?不完全。如果犯的不是重罪,法官都可以网开一面。重罪则免谈。
能星火燎原吗?
如果认为这事件,能持续延烧,逼使新加坡或大马将贩毒死刑废除或是特赦毒贩,这是过分幻想的镜中花、水中月!法律在前,杨触法在后,这课题注定张力不足,很难激起人民向往。比如说如果人家问,为何您们去维护一位毒贩?难道说他的背景或背后的故事,就能让他成为不是毒贩吗?怎么多毒贩,要怎么维护?不论怎么讲,这课题没有震撼性的前提,导致前提没有张力,所以这星火,不能燎原。
后记
我同意杨是诚实之人,难道当年有几分侠骨情怀的莫达清,就不诚实吗?但诚实人也会犯法,诚实人也会犯错。抱歉的说一句,杨伟光事件,在情在理在法,都没有星火燎原之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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巫统是什么?是利益集团,不是!是执政集团,不完全!是强盗海贼,也不是!哪巫统是什么?如果要比较贴切的形容,应该是私人无限公司。
私人
这是一大特色,巫统许多好料都想独有,沙场非法经营,不是雪州独有,而是巫统在半岛各州的独有生意,不信去柔佛州查查看,哪一些卖给隔岸星仔的沙是否有执照?执照可能也找不到,但很肯定会有巫统的努力不懈的“汗水味”!
无限
大马资源无限,被刮了这么多年,还没破产!要真的破产也要再等9年,看到吗?1957年独立,到今天,差不多一个甲子年才会破产!这资源的丰盛,简直是上天的恩赐!巫统认为资源就是上天的恩赐,所以为什么他们会死死抱住,什么新经济政策,就是像Proton Saga的广告那样,20多年前买一辆笨蛋傻瓜,20多年后依然只能买缩小版Proton Saga!广告不骗人,难道这就是进步?哪高唱维护族群利益的“利益”去了哪里?可以肯定这无限资源包括了被愚弄的人民,人民替政府埋单!
公司
巫统以前的主干是教师,导人向善为己任,现在变成承包商、商人老板。任何垄断式的生意,他都有一手。巫统变成以利益为主导,这就像日本的自民党,万缕千丝的政商勾结,丑闻不断的发生,人家捞够后,别人发现就下台,巫统很不一样,够字不存在,别人揭发也不要紧,还可以官拜上议员当部长!这朋党主义,不像是公司私有化吗?
反问一句,巫统是私人无限公司,是谁搞出来的?还要继续搞吗?难道20年后还要买一辆比现在那辆Proton Saga 更笨、更小的国产“笨蛋傻瓜”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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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末扎希果然聪明,一句话就道破玄机,如果比喻国阵是条船,船长就是巫统,不论在议席上、官职、资源分配、都比马华占据更重要的位置。马华不服气,才站出来大喊不公。
阿末扎希,这位票选副主席,比哪一位庸才的总会长,至少在策略上高人一筹。简单的打个比喻,马华就丑态百出的回应,这就是狗奴才的心态。
7月18日2010年 联合国宣布为“曼德拉国际日”,这是全人类值得庆祝的民权、民主、公正日,然而这些,对马华甚至巫统都不怎么重要,重要是争资源、争船长职?
在分裂基因作怪的国度里头,执政党还再争名份,争官职,却要大大声,敢敢讲的为国为民?国阵是否不公,马华自己知道,但是唯一不变是船长一职,是不可能有两位、三位的,除非是要沉没及不知去向的烂船。不然,连三岁小孩都知道,船长只有一位。
想了解曼德拉的伟大,就要知道种族隔离政策暴政下的前南非,大马人比较可怜,如果要了解民权、民主、公正的伟大,就要知道国阵巫统马华民政国大的腐败,实行官官相卫、不尊重民权、民主及公正的烂船。
谁是曼德拉?
奥巴马祝贺曼德拉 生日快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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