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马司法的疑问?

昨天,负责检控蒙古女郎阿旦杜亚炸尸案的副检察司敦玛吉证实,控方不会针对第三被告阿都拉萨,表罪不成立的判决提出上诉,也就是说,阿都拉萨将不会有机会再受到司法的审讯!完全恢复自由身咯。


这结果,太冒然了!如果连拉惹伯特拉的煽动案件,控方要求改控状附录及网络专家供词时,带全班人“游花园”,不是一天,而是多天都是这样,看来网络专家是想拖延时间!还是本来就没能找到拉惹伯特拉涉及或根本没有成立的案件?还是硬硬来的“切生猪肉”,来冤枉及陷害拉惹伯特拉?


另一方面,安华被控的罪行,由原来的鸡奸案,变成现在的肛交案,但“自愿”的塞夫,却没事!到目前为止,案件还停留在交高庭还是地庭处理而分歧!咱们不知还要费多少纳税人的钱,才能裁定此案?


是对是错,咱们不是司法界专家,但事故人情,好像不是怎么对版?

该控的人不控,手头资料不齐全,要控!前言不对后语的案件,要控!是有人在操控这案件的程序?还是咱们警方及检察司办事不力?或者是警方及检察司在选择性的为人办事?

还是大马什么都能的精神错乱!一句Malaysia Boleh 带来的启发性思维,认为在大马什么都可以?以上只是笔者对这几案件背后的猜想及疑问,看来有疑问的不止笔者一人吧?

Tags:Blogspot,MIC,安华,拉惹伯特拉,谜团疑问,阿旦杜亚,阿都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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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Comment

  • At 2008.11.14 22:58, sanjiun said:

    有些事情发生在这个国家的事,就是那么莫名其妙。
    而且,只此一家,别无分号。

    做的越多,只会显得更加“心理有鬼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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